因工作需要,石狮市公安局灵秀派出所现面向社会公开
招聘警务辅助人员,从事辅警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
招聘名额:
计划公开
招聘勤务辅警若干名;
工作地点:石狮市公安局灵秀派出所。
二、
招聘对象
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、非在职人员,优先
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、在职公安民警配偶、退役士兵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、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,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。
三、报名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;
(三)男性,年满18周岁以上,30周岁以下;
(四)应聘勤务辅警岗位,须具有高中(含中专)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;
(五)身心健康;
(六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和公安机关要求的
其他条件;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(一)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;
(二)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(三)因违纪违规被开除、辞退、解聘的;
(四)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并正在服刑的;
(五)本人或家庭成员、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
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(六)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;
(七)
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。
四、工作性质
此次
招聘的辅警人员与石狮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,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到石狮市公安局灵秀派出所从事辅警工作。
五、工资薪酬
1、每月工资收入(包含五险一金)4000元左右,提供食宿,具体工资根据绩效考评调整;
2、个人“五险一金”缴存部分由公安局从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。
六、报名事项
1、本次
招聘考试包括体能
测试、笔试、面试等,考试通过后参加体检、政审;
2、报名地点:石狮灵秀派出所三楼综合室;
3、报名时间:工作日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;
4、联系人:林警官15980421818、庄警官15980089155,邮箱:597172129@qq.
com(应聘者提供个人简历发送至此邮箱);
5、报名所带资料: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及退伍证或
其他技能证书复印件等。